省工商局公布年度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2017-12-19 11:38:55 :

     近日,省工商局按照典型性强、社会影响力大的原则,从今年以来全省办理的违法广告案件中选取了有代表性的10个案例,向社会公布。十大案例如下:

广告名称:活骨态舒筋定痛片

2017年4月8日至2017年4月24日期间,陕西广电卫星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在陕西卫视频道发布的“活骨态舒筋定痛片”广告中有“只要你敢来,就没有好不了的风湿骨病,我有把握一般的酸麻痛,比针灸按摩还快,别人要治大半年,只要三个月,别的医院下通知手术的,哪怕关节变形走路拄拐杖,只需要3分钟,一揉一抹,舒筋活骨”等内容,在发布广告时未认真履行审核义务,构成发布违法广告行为,被工商部门依法处罚没款176000元。

广告名称:淳元堂清心沉香八味丸和健博尔牌多元泰胶囊

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陕西影响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陕西影视频道发布“淳元堂清心沉香八味丸”和“健博尔牌多元泰胶囊”广告时,未对广告内容中宣传的代言人身份资料、表示药品功效、保健食品功效等的资料进行审查,构成发布违法广告行为,被工商部门依法处罚没款116000元。

广告名称:西安新城三秦医院

2017年4月,西安新城三秦医院在地铁一号线发布内容含有“三秦医院妇科专业,陕西省女性健康援助基地”的站台灯箱广告,广告内容与审查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符,属于发布未经审查医疗广告行为,被工商部门依法处罚款500000元。

广告名称:天朗蔚蓝东庭

2015年6月,西安立信置业有限公司在位于浐灞生态区北辰大道处的售楼部《义务教育设施代建费缴纳协议》公示栏上以“天朗蔚蓝东庭已签约浐灞一小,业主子女享受无名额限制优先入学特权”进行描述,宣传内容与《义务教育设施代建费缴纳协议书》所协议的内容不符,给该时期购房的消费者造成了误导性的宣传,构成违法发布广告行为,被工商部门依法处罚款36000元。

广告名称:西安耀臻广告文化传播

西安耀臻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自行印制的印刷品广告中含有“……建国钞价格在480-600元,是面值的11倍;而龙钞现价5000元左右,是面值的50倍。……退一万步说,建国钞升值到20倍的价格应该不算离谱吧……”、“……以奥运为题发行的10元大陆奥运钞,更是从发行10元一张至5000元以上,……龙钞作为第一张塑料纪念钞,其升值潜力不可估量。从发行时等额兑换的100元,一路攀升至600,800……”、“……据新闻报道,我国收藏大军已经扩充到8千万……”、“……现建国钞的行情维持在450元左右的价格已经接近一年的时间了,……保守估计建国钞价格至少直达10倍以上……”等内容,引证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能表明出处,构成发布违法广告行为,被工商部门依法处罚款50000元。

广告名称:中邮年年好新A款两全保险

2016年12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凌示范区西林营业所为推销和宣传“中邮年年好新A款两全保险”银保理财产品在杨凌示范区温馨小区、永丰嘉园、东苑小区等居民小区门口发布含有“一年期3.5%、两年期4.1%、三年期4.2%”、“回报高、收益稳定、无任何风险”内容的广告,在发布的广告中没有给广大消费者提示其银保产品中途变更、或者购买期限不满一年所要承担的损失,构成虚假宣传,被工商部门依法处罚款10000元。

广告名称:陕西圆心教育科技

陕西圆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印制的宣传彩页、室内墙面等多处使用“圆心教育产业园”字样,与其注册登记名称不符,引人误解;在部分宣传彩页中印制有“国内领先的一站式同步培优学习中心”、“神级”教学大师等虚假宣传用语,采用印制成“???”的人物头像图片剪影方式,介绍所涉及的代课教师;未经核实标注“初中高分学员714分考入西工大附中”等内容,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被工商部门依法处罚款70056元。

广告名称:三八妇乐山药枸杞固体饮料

2016年12月,当事人孙燕(杨凌喜乐之家健康服务部经营人员)在销售三八妇乐山药枸杞固体饮料产品的过程中,突出宣传包装盒上专利权利已经终止失效的“发明专利号:200410010140.3”信息,构成使用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的行为,被工商部门依法处罚款40000元。

广告名称:长城宽带网络服务

2017年4月,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在公司经营场所张贴的广告宣传单和对外散发的广告宣传单上印有“初春生猛福利错过会哭!暖心惠初春29.9元/月起”字样的广告,在日常服务中根本无此价格从事宽带服务,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广告行为,被工商部门依法处罚款20000元。

广告名称:SK系列磁疗机和燕园牌阿尔法亚麻酸软胶囊

西安清大德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其经营场所通过宣传单页等形式发布“SK系列磁疗机”和“燕园牌阿尔法亚麻酸软胶囊”广告,“SK系列磁疗机”广告内容与医疗器械注册登记和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内容不符,宣传医疗器械用语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未在广告中显著标明“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燕园牌阿尔法亚麻酸软胶囊”广告内容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内容不符,宣传保健食品用语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未在广告中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被工商部门依法处罚款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