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涨价西安民营公交一律恢复原价

2016-01-08 15:50:40 : 华商报

华商报讯(记者毛蜜娜)昨日华商报记者了解到,西安市物价局、西安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文,要求未经批准擅自提高票价的民营公交线路,一律将票价恢复到物价部门批准的价格。
   据了解,去年下半年以来,西安市部分民营公交线路,借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调,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提高公交票价(华商报曾对此进行连续报道)。去年11月20日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公交企业经营成本上涨压力应有所缓解。
   为进一步规范公交企业经营行为,西安市物价局要求,针对西安市部分民营公交线路未经批准擅自提高公交票价行为,各有关公交企业必须于2016年1月1日起恢复到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票价(票制)。届时由价格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局联合对西安市有关公交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凡未按要求恢复票价的公交线路所属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予以查处。
   针对民营公交企业经营方面存在的问题,西安市交通运输局、西安市物价局下一步将加大调研力度,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向政府汇报,解决公交行业面临的问题。